各系(部):
为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科信厅函〔2023〕8号)和黑龙江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要求,经请示主管领导,定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工作会议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
2023年4月12日(星期三)上午10:00分。
二、会议地点
行知楼一楼110室。
三、参会人员
汤延庆、张怡、张建、李玥瑾、各系主任及负责实验实训工作副主任或负责人。
四、有关要求
请参会人员安排好当日工作,会议开始前10分钟进入会场,原则上不允许请假,如有特殊情况,可安排部门其他人员参会。
教学实训中心
2023年4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