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部及相关部门:
为切实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和运行保障工作,消除安全隐患,营造整洁、安全、稳定、高效的实验实训室运行环境,学院决定组织开展实验、实训室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全院实验、实训室等场所。
二、检查内容
(一)实验、实训室安全
根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》所列内容,重点包括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、实验室安全制度、实验室环境安全、实验室用电安全、危险化学品安全、易燃易爆气体及气瓶安全、放射装置及放射源安全、实验设备安全等方面。
(二)实验、实训室运行
重点包括实验实训室运行、实验室秩序、仪器设备运行、危化品管理情况等。
(三)实验、实训室准备
主要包括实验室卫生、实验耗材准备、仪器设备的准备情况等。
三、检查方式
本次检查分各部门自查、现场检查和整改反馈三个阶段进行。
(一)部门自查(2月27日至3月3日)
各单位结合实际,制定检查方案,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自查,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,并认真填报《实验室检查记录表》,对于没法立整立改的实验室安全隐患,请补充填报《实验室检查记录表(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)》。
(二)学校检查(3月13日至3月17日)
学院成立实验、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,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工作。
(三)整改反馈(3月20日至3月24日)
对检查中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、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、管理不严、实验室运行不畅、实验准备不充分等问题,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,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,确保安全隐患闭环管理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扎实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
各系部及部门应高度重视实验室检查工作,加强领导、明确责任,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实验、实训室的自查工作,充分保障实验、实训室的良好有序运行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,建立健全实验、实训室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。
(二)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
各系部根据专业特点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第一课,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进行操作工艺、仪器设备使用、试剂或气体管理等标准操作规程的培训和评估;开展实验、实训的外来人员必须签订安全协议,明确双方安全职责,并记录存档。
(三)按时报送检查整改汇总表
各系部及相关部门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《实验、实训室安全隐患检查及整改汇总表(2023年)》,经部门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签字并盖章后,于3月8日前报送教学实训中心(行知楼313),电子版发至教学实训中心张守权OA,联系方式:***********。
附件1:实验、实训室安全隐患检查及整改汇总表(2023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