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各系(部):
按照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的部署和《教育部办公厅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发厅函【2022】11号)要求,请各系(部)、相关部门对所属的实验室进行安全隐患整改,切实消除实验实训室存在的安全隐患,扎实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。
一.检查内容:
1.各实验实训室仪器、物品的存放与保养,尤其是贵重仪器以及化学药品等危险物品的存放,操作台上不得堆放杂物,需及时清理,规范摆放。
2.各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及上墙情况、安全警示贴合理规范性。
3.各实验实训室落实好防盗、防火、防意外事故等安全管理措施,着重检查水、电、火、消防。
4.各实验实训室实训日志是否按照要求填写且完备,各实训工位卫生是否整洁。
5.实验实训室内存放与实验实训无关的废旧桌椅,老旧设备,及时清理、整顿。
二.检查时间:
9月23日—9月30日。
三.检查方式:
由教学实训中心及相关系部人员组成检查小组,对各系部实验实训室隐患工作进行全面检查,届时请各系部分管实验实训工作的副主任、实验实训室负责人参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