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实验实验实训守则

作者: 11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 2022-05-13

 

一、实验课前,要认真阅读实验实训教材,做好实验实训预习,根据不同科目要求写出预习报告,明确实验实训目的、要求,了解实验实训原理、方法、步骤及注意事项。

二、学生进入实验实训室必须遵守实验实训室规章制度,遵守课堂纪律,不得迟到早退,严禁喧哗打闹、吸烟、吃零食和随地吐痰。如有违犯,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实训。

三、实验实训课上必须专心听讲,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和指导,遵守操作规程,认真操作,正确读数,如实记录,积极分析思考,不得马虎从事、拼凑数据或抄他人记录。

四、预习报告和实验实训报告必须按时独立完成,不得互相抄袭。

五、爱护仪器设备,不准动用与本实验实训无关的仪器设备。要节约水、电、试剂药品,元器件及材料等,未经许可不得将实验实训室任何物品带出室外。如发生仪器设备损坏,要及时向教师报告,属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赔偿。

六、注重实验实训安全,遵守安全规定,防止人身及仪器设备事故发生。要特别注意防火、防爆、防中毒、防蚀、防触电及短路,一旦发生事故,要立即报告实验实训指导教师、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二级系部,上报教学实训中心及时妥善处理。

七、实验实训完毕要做好整理工作,将试剂、药品、工具、材料及公用仪器等放回原处,洗刷器皿,清扫实验实训场地,切断电源、气源、水源,经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。

八、各类实验实训室可根据自身特点,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实验实训守则,报经二级系部主管领导同意后执行,并报送教学实训中心备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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